关于调整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(济发改价格〔2023〕199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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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(济发改价格〔2023〕199号)
发布时间:2024-10-18 09:36:00
作者:济南能源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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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县(功能区)发展改革部门,有关供热企业:
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济南市工业蒸汽价格定价及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济发改价格〔2022〕30号)规定,现将下调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监测,2023年第二季度煤炭价格变化达到工业蒸汽价格联动调整启动条件。燃煤工业蒸汽基准出厂价格和基准销售价格每吨下降24元,分别调整为每吨167元、241元。
二、根据监测,2023年第二季度天然气价格变化达到工业蒸汽价格联动调整启动条件。燃气工业蒸汽基准销售价格每吨下调44元,调整为每吨305 元。
三、集中供热企业可在基准价格上浮10%、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。各集中供热企业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,认真做好宣传解释、明码标价和抄表结算等工作,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。
四、本次价格调整适用于历下区、市中区、天桥区、槐荫区、历城区、济南高新区、市南部山区及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片区内,集中供热企业供应的工业蒸汽。
五、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。《关于调整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济发改价格〔2023〕2号)同时废止。
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7月5日
关于调整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(济发改价格〔2023〕199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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